问题 | 离婚无房户能申请安置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条件就可以。
安置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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