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续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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