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子的注意事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 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具体的收取多少看你的家具和电器的价值。 2: 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凭证,以防万一。 3: 房东假如要留钥匙,要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当是承租人不愿意的话,请你最好把钥匙都给他,既然是出租给对方了,对方就享有房屋使用权了。 4: 最好有一个协议,还有家具和电器给对方使用,涉及损坏赔偿的问题,还是要写明来,万一损坏了,可以有一个依据。 最后提醒一下就是水电费要收几百元的押金,还有门锁的押金要收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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