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安置房过户如下: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买卖双方缴纳税费和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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