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要经过双方同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的相关要点如下:
1.需双方同意:房屋买卖通常要经过买卖双方的一致同意。 这是基于《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遵循自愿原则,按自身意思表示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合同生效条件:在具体的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需有出售房屋的真实意愿,买方也要有购买房屋的明确意愿。 当双方就房屋买卖的各项关键事项,如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3.不得强迫交易:若其中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进行房屋买卖,另一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其参与交易,这是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和法律的基本要求。 4.特殊情况说明: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那么房屋买卖行为可能就无法实现。 不过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存在。 总之,一般来说,房屋买卖需双方同意。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自己的房屋,小李表示有购买意愿。双方就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事项进行协商,基本达成一致。但在签订合同前,小朱突然反悔,不想出售房屋了,而小李认为小朱应按之前协商的结果与其签订合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需双方同意,小朱在未签订合同前反悔,表明其不再有出售房屋的真实意愿,此时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由于合同尚未签订,不存在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小李不能强制小朱出售房屋,应尊重小朱的意愿。 3、此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等特殊法定事由,所以小朱有权改变自己的出售意愿,小李需接受这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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