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安置房房产原价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的安置房房产原价的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购房成本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在取得安置房时支付了购房款,此购房款一般可作为房产原价。 例如,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依据拆迁安置协议需要补缴差价来取得安置房。 这里的补缴差价并非简单的一笔款项,还可能包含其他相关费用,如办理安置手续时缴纳的各类手续费等。 这些补缴的差价以及相关费用的总和,就构成了房产原价的一部分。 这种情况下,房产原价的计算相对较为明确,相关的支付凭证等资料可以作为计算依据。 二、无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情况 若安置房是通过拆迁补偿等方式无偿取得的,确定房产原价就需要参考取得该安置房时同类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这是因为在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相对客观、合理的价格来衡量房产的价值。 市场评估价格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户型、周边配套设施等多种因素,以此来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房产原价。 此外,在确定房产原价时,取得房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合理支出也应计入房产原价成本中。 在房产后续的交易、继承相关税务等问题中,准确确定房产原价至关重要,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名下的安置房面临继承问题,争议点在于房产原价的计算。该安置房若有购房成本,补缴差价及相关费用构成原价;若无偿取得,则需参考同类房屋市场评估价,且相关税费等合理支出是否计入原价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取得安置房时有购房成本,如补缴差价及办理手续的各类手续费等,这些费用总和应作为房产原价,支付凭证可作计算依据,这样能明确房产原价。 2、若安置房是无偿取得,应参考同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原价,要综合考虑房屋多种因素。取得房产的相关税费等合理支出,也应计入房产原价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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