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签了买卖合同没过户算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一旦签订了买卖合同,然而却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在法律层面上,通常依然是归卖方所有的。
这是因为买卖合同仅仅只是买卖双方所达成的一种交易意向罢了,而过户则是物权变更必须要遵循的法定程序。 从法律的具体规定方面来讲,尽管买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并且签订了合同,但是倘若没有完成过户登记这一环节,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不会转移到买方的名下。 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之下,如果卖方突然反悔,又或者是出现了其他的一些法律纠纷,卖方依旧有可能依据物权的原始归属来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 不过呢,买方是可以依据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的。 并且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买方还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倘若卖方拒绝进行过户,买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总之,签订了买卖合同但还未过户的房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仍然是属于卖方的。 但是,买方享有要求卖方协助办理过户的权利,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支付价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小李反悔,欲收回房屋,小朱则要求小李履行过户义务,双方就房屋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物权角度,未完成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法律层面上房屋仍归卖方小李所有,其依据物权原始归属主张所有权有一定合理性。 2、小朱虽未取得所有权,但基于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权要求小李履行过户义务。若小李拒绝,小朱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小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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