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涉及借名买房不承认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在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时,一定要有清晰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能够作为证据的事实存在。
比如说转账记录,这可以直观地显示出购房款的实际流向;还有聊天记录,其中或许会提及借名买房等相关事宜。 这些书面约定和其他可证明的事实,对于证明购房款的实际出资情况是非常关键的。 2.倘若对方坚决不承认借名买房这一事实,那么就需要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 像购房合同,它详细地记录了购房的各项信息,能够反映出真实的购房情况;付款凭证也不可或缺,它能证明购房款的支付情况。 这些文件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通常可以为证明借名买房提供有力的支持。 3.与此同时,还可以尝试寻找证人。 比如那些共同参与了购房过程的亲朋好友,他们亲眼目睹了整个购房的过程,他们的证言具有很强的可信度,可能对证明借名买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地举证,以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总之,当遇到借名买房不被承认的情况时,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并且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约定借名买房,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小李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小朱没有书面约定,但有购房款转账记录、与小李的聊天记录提及此事,还有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且小胡作为共同参与购房过程的证人愿意作证,小朱与小李协商无果后欲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朱虽无书面约定,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都是关键证据,能证明购房款的出资情况等事实,对其主张借名买房有利。 2、小胡的证人证言可增强小朱证据的可信度。但小朱需在诉讼中充分举证,若举证不足则可能败诉,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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