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怎么增加等级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不可能增加。 伤残等级一共十级。 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是经过专业鉴定,不可能随意增加。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⒈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⒈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⒈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⒈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严重广泛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W级;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⒈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⒈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⒈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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