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后还能过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没有不动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原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可以用来证明房产的权属,因此用来买卖交易进行过户是可以的。 不过,只是在交易过户后,自然也就会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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