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立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其管辖法院;
其次,准备法院所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2、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3、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最后,去管辖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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