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分割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夫妻共同所有的各个类型资产,比如有价证券,其具体分割方式可由二人自行磋商决定;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诉诸至该地区域的司法机关,请求依法予以裁决。 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就此类有价证券进行公正、公平地交涉和协商。 然而,如果无法就这些有价证券的价值或市场价格达成共识的话,司法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持有情况和法律规定,以平均比例的方式对这些有价证券进行分配。 此外,依据法律,当夫妻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各类有价证券,以及非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分配时,如因协议破裂、或者按照市价分配存在困难之时,司法机关亦可依据实际持有情况与法律规定,以遵循公平原则,采取数量平均的方式,对有价证券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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