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之后立马移交公章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的。公司所有的东西都要移交给下家。
因为法定代表人已经换了不属于这个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不是原来的了。 如果下家启用了其他名称,是需要重新刻制章,现在公安局规定要刻制新的公章需要上交旧的公章。所以还是要把旧的公章移交给下家。
法律依据: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