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亏损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技术入股需承担亏损这一问题上,其所应承担之风险的界限已参照所入股公司或实体之性质而有所明确规定。
若技术投资方为参与合资经营的合伙企业成员之一,则其须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然而可通过将部分或全部相应技术成果作为财产进行分配以分担所遭受之亏损;如技术投资者者选择将资金投入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他们需要就技术成果所关联的财产数额承担因该公司遭遇损失导致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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