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销设施建造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
首先,我们了解到,项目营销设施建设所需的费用可以被考虑列入开发间接费用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费用可在本公司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其次,房地产企业若在开发小区外部红线范围内,或在开发小区内部及主体构筑物以外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结构来作为售楼中心和样板间,那么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设计费用、施工成本以及装修费用,则应当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并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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