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分公司乃总公司之分支机构,终难脱离于总公司法律及经济层面的约束,故分公司缺乏独立的实体人格及企业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之附属组织。
因此,分公司并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所涉民事责任概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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