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会议召开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谈论一下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常规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章程所列时间启动与举办;而临时股东大会则在特定条件下进行。 其次,我们来谈谈会议通知: 由董事会发送正式通知书,采用书面方式,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拟审议事宜。 接着,我们来看大会的主持问题: 如无意外,通常的会议将由董事长担当主导者。 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那么就由副董事长接任,若副董事长无法胜任,则由全体董事共同选择其中一位做为主持人。 再来谈表决环节: 这部分须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除极个别特定事项需得到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支持外,其他大部分事项只需获得简单多数即获通过。 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要议案以及公司合并、重组等重大决策,必须取得至少三分之二表决权的支持方能通过。 最后,大会记录是非常关键的一环,所有议题的表决过程及结果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由会议参与者及主席签名认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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