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和品牌名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本质上有所区别,公司名称乃是根据现行法规规定而确定的该公司的法定标识性名称,换言之,即是在企业设立过程中用来标注公司具体身份特征的重要主体标识符;相反地,品牌名则特指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发其产销体系而精心打造的独特名字,其仅仅代表某种特定产品,无法彰显出公司作为主体的整体形象。
2.从组成结构来看,通常情况下,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某某有限公司”或者“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之类的字样; 然而,与此同时,品牌名仅仅包含一个单一的词汇或者一系列文字组合而来,其甚至可能与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完全无关。 3.在申请注册这方面,公司名称是企业在获得营业执照之前必须经过预先注册手续的重要名称;相比之下,产品名称则主要是由公司作为合法名义实体去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所以企业只有在具备完成了全部必要的商业登记手续之后才能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这个产品名称,以此来保护商品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
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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