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怎么取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