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 |
分类 | 诉讼仲裁-受理范围 |
解答 |
一、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当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至于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调解或撤诉,法院应根据减少后的请求数额先核取应收费总额,再依法减半退还。 二、民事案件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民事案件中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起诉时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谁承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只要原告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都会整理的,相对应的,也会结合原告最新确定的诉讼标的额,按法律规定计算诉讼费。而且,民事案件当中的诉讼费理论上来说是败诉方承担的,但原告本人也要做好各种心理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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