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维修基金从不公示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业维修基金从不公示,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