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具备。
律师解析:
具备。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因此,分公司是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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