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怎么赔偿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原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然后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原单位不解除合同,而是由新单位按以前合同继续履行,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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