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后没钱了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破产清算后却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时,通常会按照以下规则来处理:
一、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需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部分费用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支出。 在完成这些优先清偿后,再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当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管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详细的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报告中应清晰列出财产的来源、分配去向等具体情况。 之后,管理人会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债务豁免 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那些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就不再进行清偿了,也就是剩余的债务会被豁免。 不过,要是后续发现破产人还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破产企业的股东、高管等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像抽逃出资这种情况。 抽逃出资会导致企业的偿债能力下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这些人员的责任,要求他们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企业破产清算,资金不足以偿还债务。清算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分配完毕后管理人申请终结程序,剩余债务豁免。后发现遗漏资产,且股东小李涉嫌抽逃出资,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环节,管理人需按规定提交详细报告,确保财产分配透明、合法,法院据此裁定终结程序,保障程序合规性。 2、对于债务豁免后新发现财产,应允许债权人请求追加分配,以维护其权益,体现公平原则。 3、若小李确有抽逃出资行为,应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债权人损失,防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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