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债权怎么处理合法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公司倒闭破产的困境时,债务处理通常需要遵从特定适用的法律条例和程序。
首先,由破产清算机构履行职责,对公司残余的资产资源进行彻底地清点并进行科学的价值评估。 其次,针对普通债权人所提出的负债请求,在破产清算阶段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同次序及其对应的比例进行逐一清算和偿还。 破产财产在确保优先清偿完破产费用及共益债项之后,将会依照以下明确的先后顺序来解决这些债务问题: (1)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保险、伤残津贴和抚育费等款项,以及原本应划归到员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规章和行政法规要求应该支付给广大职工的相应补偿基金; (2)破产人未依法缴纳的除前面提及项目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缴但未缴纳的税款款项; (3)普通破产债权。 倘若破产财产仅能满足同一清算期限里的某一优先级别的偿付需求,那么这部分剩余的清偿额度将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比例公平分配给各位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