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注意的是,个人破产资格的取得并不易,即使在风景秀丽的成都亦是如此。
通常而言,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债务人必须处于无法偿还已到还款期限的债务且其现有资产规模无法支撑起全体债务或显示出显著性的还款困难。 其次,申请人须在成都拥有稳定的常住地点以便确保可以持续履行相关义务。 再者,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无任何故意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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