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银行贷款怎么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时,其对银行贷款的偿还需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全部资产将由清算小组接手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与分配。 首先,清算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随后依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其中便包含了银行贷款。 值得关注的是,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将按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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