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无法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无法履行债务的困境并宣告破产之时,普遍情况下将按照以下严谨的步骤来执行各种操作流程:首先,该企业进入法定的破产清算阶段。
在此期间,由清算小组承担起对企业全部财产的全面清点、价值评估以及处置工作,其中涵盖了众所周知的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应收账款等等。 随后,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清算团队需要依次按照预先设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各项事务的处理。 首当其冲的就是支付破产所需的成本费用和债权人共同受益的债务,紧接着是员工薪资待遇、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再者是应付未付的税务款项,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 始终贯彻公正与合法的原则,确保各个利益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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