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不能偿还的债务怎么办理抵押登记证明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破产无法偿还之债务如何进行抵押登记证明的问题,实属颇为复杂。
首要步骤便是理清在破产程序中所涉及的债务清偿次序及所需遵循的严格法律规定。 在破产程序中,抵押登记的效力或许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一般而言,若在破产发生之前已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抵押登记手续,那么在此过程中,抵押权人有望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然而,若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才试图进行抵押登记,则往往难以实现,原因在于此举可能对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潜在威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该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明的财产或第五项所指正在建设中的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必须依法完成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 值得强调的是,针对特定案件的处理还需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困境,债务性质以及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之具体适用,从而做出全面严谨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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