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员工补偿金不发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面临破产之际,未能向雇员提供适当的赔偿金无疑是违反法定相关规定的行为。
实际上,公司在破产后有义务将其拖欠的薪资、社保缴纳等款项首先用于支付其属下雇员的薪酬、医疗补偿、工伤赔款及其他社会保障福利; 此外,对于那些必须通过划拨到雇员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以及法定、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雇员支付的补偿金,也都需要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加以优先分配。 再者,若公司未能履行以上职责,那么公司的雇员就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以寻求法律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作为破产管理人和代表,破产管理人将会对雇员提交的债权申请进行严谨且公正的审核与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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