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欠我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贵司陷入破产境地且负有欠款义务之际,有权利通过破产清算流程追索自身的债权权益。
在此过程中,破产财产将依据法定的优先级进行合理分配。 首先,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将得到充分的保障,其次,依照以下顺序依次清偿: 第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 第二,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三,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欠缴的税款; 最后,普通破产债权。 作为普通债权人的您,务必及时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 破产管理机构将会对您的债权进行严谨的审查与确认,并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状况与法定的分配顺序为您分配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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