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了债务关系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之时,对其所产生的债务关系的处理流程须严格依据相关现行法律及规定进行操作。
在这一过程当中,债务偿还之先后次序与具体执行方式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 首先,破产企业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等项目,均享有优先偿还权。 其次,破产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则可由破产财产在任何时候予以清偿。 至于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将依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位的清偿需求时,按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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