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失败后可以再次重整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重整宣告失败之后能否再度重启该项工作,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作综合判断。
一般状况下来说,如果破产重整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一些可被调整或解决的问题所导致的,而且该企业仍然具备潜在且可观的重整价值与潜力的话,那么在此前提条件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实施再次的重整流程是完全可能实现的。 然而,假如企业的状况呈现出极端劣化的态势、资产缺口严重扩大,又或者是再次尝试重整的过程中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及所需资源的支撑,那么再次进行重整或许并不适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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