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破产后欠的钱无力偿还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企业走向破产,无法承担其所背负的债务,则须依照在相关法律框架内所指定的破产清算过程来进行妥善处置。
在此一过程中,将严格审视并评估企业的所有资产,然后按特定的次序与比率,逐一清算债务。
具体而言,破产后需首当其中地支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其地位得到充分保障。
随后,就需依下列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工作:即先偿还破产者拖欠的劳动者薪资以及医药费、残疾补贴、抚慰金等款项,还有应记入工人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行政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应该对抗给工人的权益补偿金;
接着再着手偿还破产者所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者所拖欠的税款;
最后,才是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倘若经由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的资产仍然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部分,从法律角度来看,债务人将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3: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