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重组失败后会怎样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往往会面临着破产清算的困境。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企图依靠出售部分或全部固定资产乃至流动资产等手段,以偿还其所背负的巨额债务。 在此环节之中,债权人们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的特定顺序得到相应的补偿。 首先,优先被支付的是破产成本以及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员工的权益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务款项也在清偿之列; 最后,普通债权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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