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务利息截止时间是多少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判定时,通常情况下债务利息的结算截至日期被定为“破产受理日”。
自该日期起,负债人债务产生的利息便不再计入其中。 其理由在于当破产业序正式启动后,出于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平等利益的考虑,负债人的全部财产将会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分配工作,以此保证所有债权人能够获得公正而合理的清偿。 倘若债务利息的计算仍持续下去,这无疑将导致随后的财产分配过程中出现诸多不公且复杂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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