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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公司股份有限制体制破产的过程中,往往都会遵循较为固定的法律程序来执行相关事宜:首先,任职于该公司的董事会应代表公司向当地法院提交关于启动破产申请的请求文件。
并且,法院也将指派专属的破产管理专员人员来负责接手规范公司的各项财务财产事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清算及管理公司债务与资产等工作内容;
在此期间,由破产管理员负责联系及通知所有公司关联的债权人,让其尽早申报自身所拥有的权益,在此基础上,根据法定顺序,将收支款项用予以分配偿还。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公司的股东们来说,他们仅需以自己实际投入的资金额度为上限,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的总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股东的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强制用于偿付债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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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