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偿还债务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对于其所承担的债务偿还事宜,均需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予以处置。
首先,在破产管理人接收并打理公司各项财产及业务之时,必须遵守以下偿还顺序:1.首先需承担的是破产费与共益债务; 2.其次则是须偿还破产人士所欠下的劳动者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包括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3.紧接着需要偿还的是破产人士拖欠的除上述第二点中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4.最后才轮到所谓的“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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