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后可以不还钱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在公司破产后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并不一定代表无需继续偿还所欠下的债务。
然而,这一程序的主要目标在于通过公平、公正地整理与处理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以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破产清算的具体操作流程中,企业的所有资产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合理分配。 若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具有优先权的各类债权之后,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无法满足对普通债权的清偿需求,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对于那些未能得到全额清偿的部分,的确可能不再被强制要求进行偿还。 然而,如果破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任何欺诈行为、恶意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发生,或者存在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特殊情况,相关责任人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妥善的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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