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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破产可转债有优先权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企业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可转换债券往往并未如同破产费用、共同利益的债务以及雇员权利请求等一样具备优先清偿的权利。
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的过程之中,所遵循的款项偿还序列通常首先支出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的债务,其次是雇员权利请求,紧接着是社会保险费用与待缴税金,而最终剩余的部分方才得以用来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可转换债券这种金融工具其根本属性实际上同时包含了债权与股权特性。
在破产程序的实施过程中,它更多地被看作是普通债权来予以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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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