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破产了债务怎么办理还清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企业或自然人的破产事宜,对于所欠债务的偿还程序往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展开。
首先,将由破产管理机构负责对破产方所持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与价值评估工作。 在还款顺序的制定上,将首先保证那些具有特殊优先权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诸如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需之债务等等。 而对于一般的普通债务,将依照相应的比率及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然而请在此特别留意,破产情况并不代表所有债务均能获得全额偿还,实际的偿还效果受到破产方现有资产状况以及现行法律条款的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