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破产清偿有哪五个顺序组成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公司倒闭问题并进行清算偿债时,通常遵循如下五个依次履行的原则:
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此类支出主要为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以及保证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 其次,需要优先赔付具有财产抵押权的债权; 然后,依序偿还的债务包括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薪资、医疗费、残疾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用,以及指派到雇员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费用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性款项; 接下来,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人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所欠的税款; 最后,剩余的资金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