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关停员工赔偿如何计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贵司关闭并为员工提供索赔的相关事宜,其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首先,请务必明确各位员工的实际服务年限与每月薪酬水平; 其次,每位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获取一个月薪水作为合理的经济补偿待遇; 再者,若员工已累计服务超过六个月但尚未达到十二个月之期,则根据一整年来计算其应得的赔偿金额; 最后,如果员工服务期限短于六个月,我们将为其提供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进入破产阶段之后,对于所有的破产财产,均需先履行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义务,然后再依据以下排序进行剩余财产的偿还: (1)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及其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还包括那些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2)破产人均须申报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欠缴的各项税费; (3)接下来就是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事宜了。 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破产财产根本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那么我们只能按比例来分配剩余的财产。 至于各自对应的赔偿比例如何确定,那便是破产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将参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