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了欠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企业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需要申请破产清算,那么其所背负的债务问题便呈现出相当复杂的情况。
首先,破产清算程序将对企业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点与评估。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财产分配的规定,制定出明确的债务清偿次序,依此向债权人逐一偿还债务。 在这个过程中,破产所必需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将被视为优先事项予以清偿。 其次,企业需优先支付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包括那些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接下来,企业需要偿还破产人拖欠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的税款。 最后,剩余的资金将按照比例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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