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后公司债务偿还的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企业应当首先归还各种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的债务,随后依照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的顺序依次予以清偿:
1.破产人士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及残疾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障费用、基本医疗保障费用,以及其补偿金额; 2.逐次支付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士所拖欠的税收款项; 3.最后是普通性质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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