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中如何处理破产企业的债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后,各债权人务必立即向有关部门申报其所拥有的债务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各项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当债务人正式向法院请求破产时,法院在收到此申请后必须立即启动破产程序并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以使所有具有请求权的债权人能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进行债权申报。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制定专门的申报期限来规范债权人权利的行使,因此,债权人应严格遵守该期限。 在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破产申请受理公告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债权申报期最短不得低于三十天,最长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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