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程序,破产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以下各项债务:
首先,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联合权益之债;
其次,专项拨付义务人为破产企业员工所拖欠的工资报酬及与工作相关的医疗费用、残疾补贴以及安抚丧葬费用等;
再次,支付义务人为破产企业之外与其有往来关系的第三方未支付之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务款项;
最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3: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