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听证会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案件听证会的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人将阐述破产申请的具体事实依据及法律解释,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参考; 其次,债务人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将针对破产申请提出他们的看法与观点; 最后,申请人与债务人将相互表达各自的最终意见。 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完成陈述、举证以及辩论环节之后,合议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调查,搜集听取来自其他有利害关系方,如企业员工等,或者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对该案的的意见。 若合议庭认为该有的补充或进一步寻找证据资粮是必要的,那么他们亦可以接受各方提交之相关证据材料,抑或是主动要求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