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变更法人违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是允许变更法人代表的。
尽管变更法人代表对于所涉公司本身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影响,不过破产却会给公司带去严重的损失。 然而,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人代表的更换并不会干扰到仲裁程序的正常推进。 反观破产的情况,则必须经过全面的清算步骤,而且在此之前由破产导致的公司解散过程中成立的清算组将被视为法定代表人,他们将以当事方的身份出庭参与仲裁。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指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能够因自身的意愿进行民事活动,并且能独立享受由此而引发的民事权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社会组织。 根据该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依法成立是每一个法人都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中包括法人的命名方式、组织结构安排、住所地以及相关的财产或者资金状况等内容。 法人的设立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流程: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设立法人的相关事项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强制性规定的,均需得到有权机关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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