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七条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 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